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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季度 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
时间:2025-04-27  作者:  新闻来源:赤峰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,赤峰市检察院定期向社会公开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情况,以便更好接受社会监督。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一季度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公布如下。

  2025年1至3月,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53件。其中,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14件,占比9.15%;12个旗县区检察院记录报告139件,占比90.85%。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,涉及检察机关人员11件,占比7.19%;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142件,占比92.81%。

  下一步,赤峰市检察机关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不断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,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,将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、各环节,确保严格依法办案、公正司法,从源头防范“人情案、关系案、金钱案”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