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峰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
为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千预司法“三个规定"和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,保障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规范行使。现将赤峰市检察机关 2025 年第三季度“三个规定"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:
2025年7月至9月,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32件。其中,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 17件,占比7.33%;12个旗县区检察院记录报告215件,占比 92.67%。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,涉及检察机关人员33件,占比14.22%;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199件,占比85.78%。
下-步,赤峰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抓紧抓实“三个规定”记录报告工作,坚持不懈的做好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引导,筑牢思想防线,对违反规定的情况严肃追责问责。同时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“三个规定”工作的开展,切莫打探案情,工预司法办案,让我们共同营造好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