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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四季度 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
时间:2026-01-21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
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》要求。现将赤峰市检察机关2025年第四季度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,以便更好接受社会监督。

2025年10月至12月,赤峰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8件。其中,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11件,占比4.82%;12个旗县区检察院记录报告217件,占比95.17%。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,涉及检察机关人员22件,占比9.65%;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206件,占比90.35%。

下一步,赤峰市检察机关将以更严要求、更高标准、更实举措持续推进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走深走实。坚持不懈的做好对检察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,抓紧抓实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,加大力度做好“三个规定”倒查和通报工作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维护好赤峰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