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
当前位置:首页>>队伍建设>>纪检监察
纪检监察
赤峰市检察机关2026年第一季度 贯彻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 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
时间:2026-04-09  作者:  新闻来源: 【字号:大 | 中 | 小】

 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和《关于执行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》要求。现将赤峰市检察机关2026年第一季度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,以便更好接受社会监督。

  2026年1月至3月,赤峰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38件。其中,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记录报告7件,占比5.07%;12个旗县区检察院记录报告131件,占比94.93%。从被记录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,涉及检察机关人员9件,占比6.52%;涉及非检察机关人员129件,占比93.48%。

  赤峰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,把常态化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。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行为,严守办案纪律,筑牢廉洁防线,让“逢问必录”成为检察人员的行动自觉,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,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。